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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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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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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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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项目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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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项目,供货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2.3供货期:供货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中标人具体供货情况如下:

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碳酸钠、聚合氯化铝及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采购次氯酸钠60/10%溶液,国家标准GB/19106-2013A型Ⅰ等品碳酸钠870/国家标准GB/T210-2022Ⅰ类;聚合氯化铝430/10%溶液,国家标准GB/T 22627-2022液体;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3/,国家标准GB/T17514-2017合格品,相对分子质量:1600万~2000万之间。

特别说明:

(1)每位投标人对每种药剂只能提供一个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2)具体供货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执行。

 

 

 

 

2.5采购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量次氯酸钠约60吨/年;碳酸钠约870吨/年;聚合氯化铝约430吨/年;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约3吨/年。

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359.50万元/年;

次氯酸钠药剂单价最高限价为:1050元/吨;

碳酸钠药剂单价最高限价为:3650元/吨;

聚合氯化铝药剂单价最高限价为:700元/吨;

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型)药剂单价最高限价为:18500元/吨。

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总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每种单价报价超过各自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6评标流程简介

首先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审后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之后由中标人至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本次招标产品的实验,做至符合招标人要求为止。实验过程及结果由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质中心化验室全程见证。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则免除该家中标人资格,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注: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本项目流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相关产品名称;

3.2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别声明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证件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相关产品名称;

3.3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如委托其他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3.4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水厂或污水厂的碳酸钠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金额以实际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供货往来发票原件扫描件。

注:合同签订日期与发票开票日期均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3.5提供疫情防控企业承诺书;

3.6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3.7提供中标承诺函(厂家和代理商分别提供);

3.8提供供货承诺书;

3.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记录情况的不得参与此次药剂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1、以上证件、执照、合同发票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书、声明函等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携带资格符合性评审所涉及的所有原件资料供评委核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无需授权委托书,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件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相关产品名称;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别声明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还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件许可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名称或相关产品名称;

(4)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如委托其他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应盖有受委托单位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5)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水厂或污水厂的碳酸钠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金额以实际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供货往来发票原件扫描件。

注:合同签订日期与发票开票日期均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6)提供疫情防控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8) 提供中标承诺函(厂家和代理商分别提供,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9)提供供货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特别提醒:①以上证件、执照、合同发票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承诺书、声明函等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时备查,如委托其他单位负责运输,提供的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可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红鲜章)作原件使用,提供的受委托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受委托单位公章(红鲜章)作原件使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6.2获取方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递交方式可为现场投标或邮寄投标(邮寄仅限于邮政EMS快递或顺丰快递)。

1、 现场投标:

收 件 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2、 邮寄投标:

邮寄送达时间:2022年12月05日14:30前(邮寄送达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在快递配送时,电话提醒招标代理公司人员注意查收,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邮寄信息:收件人:陈晨;联系电话:0513-89010636;邮寄地址: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注意:

①邮寄时,请在显眼的位置标注投标联系人手机号码。

②请邮寄单位注意时间差,提前做好准备。

③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及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

南通市域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需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南通市域以外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需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电子或纸质),供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未提供或未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若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人员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行程码带“*”,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其相关风险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燕霞                   联系人:陈晨

电  话:0513-85594026           电 话:0513-89010636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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