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高纯液体氢氧化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2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高纯液体氢氧化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纯液体氢氧化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参照GB/T11199-2024高纯液体氢氧化钠HL-Ⅱ产品型号标准,采购高纯液体氢氧化钠溶液,19500/

2.2交货地点:需方单位仓库,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2个送货地址(江海水务:南通市通州湾江安路99号,通州湾盛德路与滴翠路红绿灯路口向南50米,南通市通州湾区三余镇海二路江海水务办公楼,能达水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3供货期:供货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4合同总预算:1966万元/年。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人以费率报价,费率不得大于120%如超过为无效投标。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江海水务(约11000/年),能达水务(约8500/年),(高纯液体氢氧化钠溶液招标数量均为估算,结算时以需方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厂家参加投标的,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代理商投标的,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如若投标人没有上述运输证件,则须委托具有运输证件的单位负责运输,提供委托单位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受委托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项目物资)。
  6.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备CMA认证(送检方需为所投药剂厂家),检测结果需满足GB/T11199-2024高纯液体氢氧化钠HL-Ⅱ产品型号标准;
  7. 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且格式不可修改)
  8.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10. 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5.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至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名称”发至719235490@qq.com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81314 00,地点为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市工农路221

  

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

联系人

王嵩、沈工

联系人

余管琦

 

0513-85594046

0513-89158230

 

0513-89010636

2026721

相关下载


CopyRight © 2023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通  |  SEO标签

营业执照